判:顯然的區別。區分的清清楚楚,完全不一樣。
《硃子語類》卷二十:“若不先見得此仁,則心術上言仁,與事物上言仁,判然不同了。”
迥然不同、截然不同、截然有異
然用作人名意指明理、誠信、光彩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同用作人名意指不同凡響、認可、贊同、團結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