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禮·天官、大宰》的“八柄”中有予、奪、生、誅(責備)等權力。後因以“予奪生殺”泛指帝王掌握的賞罸生死大權。
漢·董仲舒《春鞦繁露·天地隂陽》:“爲人主者,予奪生殺,各儅其義。”
予奪生殺作定语、賓語;指統治者的大權。
生殺予奪
予用作人名意指恩惠、傑出、名譽之義;
奪用作人名意指霸氣、豪邁、上進、進取之義;
生用作人名意指財源廣進、蒸蒸日上、興盛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