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不敢聲張和申辯。
《南史·王藻傳》:“其人雖衆,然皆患彰遐邇,事隔天朝,故吞言咽理,無敢論訴。”
吞言咽理作謂語、定語;用於処事等。
言用作人名意指有學識、聰明、講誠信之義;
理用作人名意指明事理、有條理、弘毅寬厚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