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被斬。
西漢·司馬遷《史記·淮隂侯列傳》:“漢王借兵而東下,殺成安君泯水之南,頭足異処,卒爲天下笑。”
頭足異処作谓语、定語;指被杀頭。
晉·桓玄《與劉牢之書》:“身與金石等固,名與天壤 俱窮,孰與頭足異処,身名俱滅爲天下笑哉?”
首足異処、身首異処、頭足異所
頭用作人名意指聰明、有才華、出衆之義;
足用作人名意指財富、純潔、精益求精之義;
異用作人名意指特別、出衆、智慧、善於判斷之義;
処用作人名意指可靠、果敢、細致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