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守本分,安於故常。
清·曹雪芹《紅樓夢》第二十三廻:“你可好生用心習學,再如不守分安常,你可仔細!”
守分安常作謂語、定語、賓語;用於爲人。
那些百姓如果要守分安常的鑿井耕田,納有限太平租稅,又何等大不快活?清·文康《兒女英雄傳》第四十廻
安常守分
守用作人名意指堅定、有靭性、永不言棄、地位之義;
分用作人名意指明白、明理之義;
安用作人名意指文靜、吉祥、幸福安逸之義;
常用作人名意指專一、生生不息、堅持不懈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