品行相同,才能相等。
《漢書·食貨志上》:“諸侯嵗貢少學之異者於天子,學於大學,命曰造士。行同能偶,則別之以射,然後爵命焉。”
行同能偶作謂語、定語;用於書麪語。
行用作人名意指專長、堅強、嚴於律己之義;
同用作人名意指不同凡響、認可、贊同、團結;
能用作人名意指能量、才能、學富五車之義;
偶用作人名意指吉祥、富有、英俊、有才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