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罪犯套上枷鎖等刑具。
元·關漢卿《竇娥冤》第三折:“[正旦雲]俺婆婆若見我披枷帶鎖赴法場餐刀去呵,[唱]枉將他氣殺也麽哥,枉將他氣殺也麽哥。告哥哥,臨危好與人行放便。”
披枷帶鎖作谓语、定語、賓語;用於受刑等。
有披枷帶鎖儼然罪人者。清·富察敦崇《燕京嵗時記·城隍出巡》
披枷戴鎖
帶用作人名意指有本領、領導、榜樣之義;
鎖用作人名意指爲人正直、剛正不阿、善始善終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