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刻不容緩
龔振黃《青島潮》第十章:“是否贊同,迅祈賜覆。千鈞一發,間不容緩也。”
間不容緩作谓语;指刻不容緩。
刻不容緩
間用作人名意指傑出、豁達、大度、年輕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容用作人名意指包容、從容、喜悅、吉祥之義;
緩用作人名意指沉穩、冷靜、謙虛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