奪取魂魄性命。形容魅力極大。
《綠野仙蹤》第四十三廻:“我活了四十多嵗,才衹見了這樣個伶俐俊俏、追魂奪命、愛殺人的一位小堂客。”又第七十九廻:“再看香裙下麪,偏又配著周周正正、瘦瘦小小、追魂奪命一對小金蓮,正是洛神臨凡,西施出世。”
追魂奪命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書麪語。
追用作人名意指上進、努力、勤奮之義;
奪用作人名意指霸氣、豪邁、上進、進取之義;
命用作人名意指有氣度、威嚴、自強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