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破家蕩産”。
《元典章·刑部·禁誘略》:“必須督責補買,及供給一切諸物。因而逼臨,破家蕩業,無可展免。”
破家蕩業作谓语、定語、賓語;指破産。
破产蕩業、破家蕩産
兴家立業
家用作人名意指溫煖、友愛、團結之義;
蕩用作人名意指開明、潔白、和藹、乾淨之義;
業用作人名意指功成名就、大有作爲、才智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