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喻不可以欺淩態度和悅的人。
明·蘭陵笑笑生《金瓶梅》第96廻:“自古嗔拳不打笑麪,他又不曾傷犯著你,你有錢看平日相交與他些,沒錢罷了,如何衹顧打他?”
嗔拳不打笑麪作宾语、定語、分句;用於処事。
自古嗔拳不打笑麪,他又不曾傷犯著你,你有錢看平日相交與他些,沒錢罷了,如何衹顧打他?(明蘭陵笑笑生《金瓶梅詞話》第九十六廻)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笑用作人名意指歡笑快樂、性格開朗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