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足:不值得;憑:憑据;根據。不能当作憑证或根據。也作“不足爲據”。
宋劉安世《盡言集論蔡確作詩譏訕事第六》:“開具迺委曲苟免之詞,不足爲憑。”
不足爲憑动宾式;作謂語;指事情或言论不能成爲憑据。
要証明這一點,口說不足爲憑,還應有事實依據。
道聽途說、無案可稽、捕風捉影、不足爲據
有案可稽、言之鑿鑿、鉄証如山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足用作人名意指財富、純潔、精益求精之義;
爲用作人名意指大有可爲、敢於承擔、中流砥柱、很有能力之義;
憑用作人名意指賢能、有才華、有功勣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