撇開表麪的事實而評論其用心。
清黃宗羲《子劉子行狀上》:“以於立玉、於元薦爲亂天下者,亦岂遂为定論乎?略跡而論心,二臣皆皎然不欺其志,有國士之風。”
略跡論心作谓语、賓語;用於書麪語。
我們看待一個人的爲人要略跡論心,不要光看表麪現象
略用作人名意指謀略、聰明、勢如破竹之義;
跡用作人名意指卓越、有口皆碑傑出之義;
論用作人名意指有主見、有見地、有學問之義;
心用作人名意指忠心、愛心、核心、心思縝密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