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:責備,怪罪。因事先不知道而有所冒犯,就不加怪罪。
清·錢彩《說嶽全傳》第六十三廻:“起鳳道:‘牛兄何不早通姓名,使小弟多多得罪。勿怪,勿怪。’牛通道:‘不知者不罪。’”
不知者不罪作賓語、定語;用於口語。
起鳳道:“牛兄何不早通姓名,使小弟多多得罪。 勿怪,勿怪。牛信道:“不知者不罪。(清錢彩《說嶽全傳》第六十三廻)
不知者不怪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知用作人名意指有學問、獨到見解、聰明、友善之義;
者用作人名意指能力強、有膽識、人才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