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逐條逐節進行分析。
《新唐書·崔義玄傳》:“義玄有章句學,先儒疑繆,或音故不通者,輒採諸家,條分節解,能是正之。”
條分節解作谓语、狀語;用於書麪語。
條分缕析
條用作人名意指做事有條理性之义;
分用作人名意指明白、明理之義;
節用作人名意指爲人坦誠、禮度、品德高尚之義;
解用作人名意指有能力、有想法、勤奮不懈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