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想奪取他一些什麽,得先給予他一些什麽
西漢劉曏《戰國策魏策一》:“將欲败之,必姑輔之;將欲取之,必姑與之。”
將欲取之,必先與之复句式;作賓語、分句;同將夺固予。
常有這樣的情形,就是衹有喪失,才能不喪失,這是“將欲取之,必先 與之”的原則。(《毛澤東選集中國革命戰爭的戰略問題》)
將取姑與、欲取姑與
將用作人名意指驍勇善戰、大將之风、表率之義;
欲用作人名意指好學、溫柔、目標明確之義;
取用作人名意指有理想、進取、成功之義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
必用作人名意指堅決、果斷、身躰力行之義;
先用作人名意指前進、進步、卓越之義;
與用作人名意指友善、隨和、訢賞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