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恬不知恥”。
清·閻爾梅《房琯論》:“軍法,大將失律者,斬。琯失律,宜斬;不斬而罢,已屬非法,尚恬不知愧,賓客盈門。”
恬不知愧作謂語、定語、狀語;指不要臉。
恬不知羞、恬不知恥
恬用作人名意指文靜、溫和、安逸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知用作人名意指有學問、独到見解、聰明、友善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