烈烈:火焰熾盛的樣子;轟轟:象聲詞,形容巨大的聲響。形容事業的興旺。也形容聲勢浩大,氣魄宏偉。
宋·文天祥《沁園春·題張許雙廟》詞:“人生欻翕雲亡,好烈烈轟轟做一場。”
烈烈轟轟作状语;同“轟轟烈烈”。
郭沫若《洪波曲》 第12章:“大武漢的保衛戰有時確實烈烈轟轟過一陣。”
轟轟烈烈
無聲無息
烈用作人名意指正直、剛毅、勇猛、強悍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