峻:嚴酷。嚴厲的刑罸和嚴峻的法令。
東漢班固《漢書丙吉傳》:“後遭條獄之詔,吉扞拒大難,不避嚴刑峻法。”
嚴刑峻法联合式;作賓語、定語;含貶義。
若仍嚴刑峻法,使直言者常獲重譴;日日講 聚歛,使百姓生機瘉睏,則天下事不堪問矣。(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二卷第三十二章)
嚴刑峻制
網開三麪
嚴用作人名意指威嚴、威信、威嚴敬慎、剛毅之義;
峻用作人名意指嚴谨、氣宇軒昂、堅強之義;
法用作人名意指公正、嚴明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