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以莛撞鍾”。
南朝·梁·锺嶸《詩品》卷下:“白馬與陳思答贈,偉長與公幹往複,雖日以莛釦鍾,亦能閑雅矣。”
以莛釦鍾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人。
以莛撞鍾、以莛叩鍾
以用作人名意指有远見、耐心、志曏之義;
釦用作人名意指作用大、有智謀、細致之義;
鍾用作人名意指鍾情、鍾爱、喜歡、愛慕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