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福到了極點就轉化爲災禍。
《晉書·庾亮傳》:“小人祿薄,福過災生,止足之分,臣所宜守。”
福過災生作宾语、定語;指人樂極生悲。
明公功名到此,已無可加,急流勇退,此其時矣。直待福過災生,衹恐悔之無及。(明淩濛初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十九)
樂極生悲、福過祸生
否極泰來
福用作人名意指祥瑞、一帆風順、財富、長壽之義;
過用作人名意指出衆超群、冰雪聰明之義;
生用作人名意指財源廣進、蒸蒸日上、興盛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