竟:終於。衹要有決心,有毅力,事情終究會成功。
《後漢書·耿弇傳》:“將軍前在南陽,建此大策,常以爲落落難郃,有志者事竟成也。”
有志竟成作賓語、定語;用於誇獎人。
李六如《六十年的變遷》第四章:“‘有志竟成’,縂有我們的一天。”
有志者事竟成
有用作人名意指禮貌、才智、富足之義;
志用作人名意指有抱負、有理想、有志趣。
竟用作人名意指完美、完整、圓滿之義;
成用作人名意指成功、成就、完成、優秀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