罪犯自己改正錯誤,重新做人的出路。
《三國志魏志田豫傳》:“豫悉見諸系囚,慰諭,開其自新之路,一時破械遣之。”
自新之路作賓語;用於書麪語。
自用作人名意指自主、獨立、勇敢、自立自強之義;
新用作人名意指推陳出新、有創造力、超越。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
路用作人名意指冰雪聰明、才思敏捷、行成於思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