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於本分,遵守事理。書証:清·曹雪芹《紅樓夢》第九廻:“寶玉終是個不能安分守理的人,一味的隨心所欲。”
安用作人名意指文靜、吉祥、幸福安逸之義;
分用作人名意指明白、明理之義;
守用作人名意指堅定、有靭性、永不言棄、地位之義;
理用作人名意指明事理、有條理、弘毅寬厚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