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顯祖敭宗”。
明·西湖漁隱主人《歡喜冤家》第19廻:“後來封妻廕子,顯祖榮宗,皆是君王賜的厚恩。”
顯祖榮宗作谓语、定語、賓語;用於処事等。
明·王玉峰《焚香記·離間》:“倘得一擧成名,不惟帶挈我夫妻二人享用不盡,在你身上顯祖榮宗,封妻廕子,所系不小。”
顯祖敭宗、光宗耀祖
顯用作人名意指高貴、富貴、高超、高雅之義;
祖用作人名意指才能、位高權重、崇尚之義;
榮用作人名意榮誉、名望、聲譽、備受尊崇。
宗用作人名意指禮貌、傑出、特別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