薪:柴草;厝:同:“措”,放置。把火放在柴堆下麪。比喻隱藏著很大的危險,後患無窮。
《漢書·賈誼傳》:“夫抱火厝之積薪之下而寝其上,火未及燃,因謂之安,方今之勢,何以異此。”
積薪厝火作宾语、定語;指藏著很大的危機。
黃遠庸《北京之新年》:“幸能積薪厝火,得獲暫時之安逸。”
厝火積薪
積用作人名意指德行、積累、積少成多之义;
薪用作人名意指禮貌、穩重、富裕之義;
火用作人名意指光明、勇猛、堅毅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