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:細目;凡:概略。《春鞦》的一種筆法,一件事在文中重複出現,對前者詳加說明,後者概略敘述。
《公羊傳·僖公五年》:“鞦八月,諸侯盟於首戴。諸侯何以不序?一事而再見者,前目而後凡也。”
前目後凡作宾语、定語;用於作文著書等。
起例發凡
前用作人名意指積極進取、勇往直前之義;
目用作人名意指有抱負、有志曏、目光長遠之義;
後用作人名意指高貴、霸氣正義、有學問之義;
凡用作人名意指踏實、平常心、禮讓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