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黃冠草服”。
曹亞伯《武昌起義·宣佈滿清罪狀檄》:“黃冠草履之民,誰無尊親之血氣;四海九州之內,何非故國之山河。”
黃冠草履作主语、賓語、定語;用於衣著。
黃冠草服、黃冠野服
黃用作人名意指閃閃發光、勇往直前、富貴吉祥之義;
冠用作人名意指擧世無雙、超凡脫俗、文質彬彬之義;
草用作人名意指親切、旺盛、勵精圖治之義;
履用作人名意指誠信可靠、穩重踏實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