擅:自作主張。濫用職權,作威作福。
元·無名氏《連環計》第一折:“方今漢朝獻帝在位,被那董卓專權,擅作威福,生殺由己。”
擅作威福作謂語;指濫用職權。
蔡 東藩《五代史縯義》第13廻:“他得納賄營私,擅作威福。”
作威作福
作用作人名意指作爲、建功立業、繁榮昌盛之義;
威用作人名意指威嚴、威風淩淩、自強不息之義;
福用作人名意指祥瑞、一帆風順、財富、長壽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