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得不償失”。
《後漢書·西羌傳論》:“軍書未奏其利害,而離叛之關已言矣。故得不酧失,功不半勞。”
得不酧失作谓语、賓語、定語;指收支不平衡。
得不償失、因小失大
乞漿得酒
得用作人名意指獨立、目標明確、聰明、出類拔萃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