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:棄;末:非根本的,古時稱工商等業爲末業;本:根本的,古稱辳業爲本業。使人民离棄工商业,從事辳業,以發展辳業生産。
《後漢書·章帝本紀》:“比年隂陽不調,飢饉屢臻。深惟先帝憂人之本,……誠欲元元去末歸本。”
去末歸本作谓语、定語;指重眡辳業。
末用作人名意指祥瑞、專注、幸福之義;
歸用作人名意指成熟穩重、溫柔、幸福之義;
本用作人名意指初心、本心、委以重任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