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借別人的書,抄寫後畱下正本,把抄本還給別人。
《汉書·河間獻王傳》:“从民得善書,必爲好寫與之,畱其真。”
借書畱真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書用作人名意指知識豐富、學識文博、素養高;
畱用作人名意指接受能力強、聰明、才多識廣之義;
真用作人名意指真誠、善良、赤子之心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