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另立門戶,各蓄家産。
《唐律戶婚》:“諸祖父母、父母在而子孫別籍異財者,徒三年。”
別籍異財作谓语、定語;指兄弟、父子等分家。
詔川陝諸州,察民有父母在而別籍異財者,論死。《宋史·太祖紀二》
別籍異居、別財異居
別用作人名意指特別、與衆不同、獨一無二之義;
籍用作人名意指受人尊重、名譽、成功之義;
異用作人名意指特別、出衆、智慧、善於判斷之義;
財用作人名意指富貴榮華、生財有道、富甲一方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