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重足屏氣”。
《北齊書·酷吏傳·盧裴》:“又伺察官人罪失,動即奏聞,朝士見之,莫不重跡屏氣,皆目之爲盧校事。”《北史·恩幸傳·穆提婆》:“令萱則自太後以下,皆受其指麾;提婆則唐邕之徒,皆重跡屏氣。”
重跡屏氣作谓语、狀語;用於人的神態。
《北史·恩 幸傳·穆提婆》:“令萱則自太後以下,皆受其指麾;提婆則唐邕之徒,皆重跡屏氣。”
重足屏氣
重用作人名意指細心、樂於助人、正直之義;
跡用作人名意指卓越、有口皆碑傑出之義;
屏用作人名意指正義、有謀略、剛柔相濟、聚精會神之義;
氣用作人名意指寬容、英姿煞爽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