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殺一礪百”。
《周書·囌綽傳》:“若有深奸巨猾,傷化敗俗,悖亂人倫,不忠不孝,故爲背道者,殺一利百,以清王化,重刑可也。”
殺一利百作宾语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殺一警百、殺一礪百
一用作人名意指心無旁騖、善始善終、認真之義;
利用作人名意指功成名就、盡如人意、吉祥如意;
百用作人名意指百折不撓、一絲不苟、專心致志、堅持不懈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