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的一種酷刑,用五匹馬分裂人的頭和四肢。比喻硬把完整的東西分割得非常零碎。
王西彥《老太婆伯伯》:“汪精衛私通外國卻饒放不得,抓到時應該千刀萬剮,五馬分屍。”
五馬分屍主谓式;作賓語;含貶義。
這孫子太調皮了,剛買廻來的玩具,就給弄得五馬分屍了。
千刀萬剮
五用作人名意指光彩奪目、仁義道德、誠實之義;
馬用作人名意指健壯、奮發之義;
分用作人名意指明白、明理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