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“一至於此”。
南朝·梁·任昉《爲齊明帝讓宣城郡公表》:“家國之事,一至於斯。非臣之尤,誰任其咎!”
一至於斯作谓语、狀語;指意想不到。
何神祐助,一 至於斯,願垂一語,以保餘年。《景德傳燈錄·菩提達磨》
一至於此
一用作人名意指心無旁騖、善始善終、認真之義;
至用作人名意指盡善盡美、高尚偉大、有賢德之義;
於用作人名意指超過、思想、道德、引申爲有權威的人之義;
斯用作人名意指斯文、儒雅、大雅君子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