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公道對待有怨恨的人。
先秦孔子《論語憲問》:“以直報怨,以德報德。”
以直報怨偏正式;作謂語;含褒義。
清紀昀《閲微草堂筆記》:“夫以直報怨,聖人不禁。”
以德報怨、以禮相待
忘恩負義、以怨報德
以用作人名意指有遠見、耐心、志曏之義;
直用作人名意指坦蕩、光明正大、實事求是之義;
報用作人名意指報答、報效、有志曏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