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得不償失”。
金·王若虛《進士彭子陞墓志》:“晚登一第,則到官未滿而亡,僅予隨奪,得不償喪。”
得不償喪作谓语、賓語、定語;指得失失衡。
得不償失
得用作人名意指獨立、目標明確、聰明、出類拔萃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