攙著老人,扶著躰弱者。亦作“攜老扶幼”、“攜老挈幼”。
《晉書·劉琨傳》:“臣自涉州疆,目睹睏乏,流移四散,十不存二,攜老扶弱,不絕於路。”
攜老扶弱作谓语、狀語;指相互幫助。
他們攜老扶弱結伴而行
攜老扶幼、攜老挈幼
老用作人名意受人尊重、德高望重、成熟穩重之義;
扶用作人名意指樂於助人、心地善良、大公無私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