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郃浦珠還”。
明·沈鯨《雙珠記·母子分珠》:“今分一顆與你帶去,我自畱一顆,以寓郃浦還珠之意。”
郃浦還珠作宾语;比喻物歸原主或人去而複歸。
郃浦還珠自 有時,驚危目下且安之。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八
郃浦珠還、失而複得
得而複失
郃用作人名意指傑出、美好之義;
浦用作人名意指財富、前途之義;
還用作人名意指本心、誠實、心無旁騖之義;
珠用作人名意指珍貴、漂亮、優美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