已亡國家的祠社。古代天子將其作爲亡國的象征,以自儆戒。
《穀梁傳·哀公四年》:“亡國之社,以爲廟屏,戒也。”
亡國之社作宾语;用於書麪語。
漢·蔡邕《獨斷》:“亡國之社:古者天子亦取亡國之社以分諸侯,使爲社以自儆戒。”
國用作人名意指抱負不凡、飽讀詩書。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
社用作人名意指心如止水、秉節持重、社稷安甯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