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怒火。
金·馬鈺《滿庭芳·贈趙雷二先生》詞:“休起無明業火,更休思,名利相乾。”
無明業火作宾语、定語;用於書麪語。
許地山《綴網勞蛛》:“心裡底無明業火已從身上八萬四千個毛孔裡發射出來。”
無名孽火
無用作人名意指自由自在、沒有襍唸、安甯之義;
明用作人名意指明理、明智、睿智。
業用作人名意指功成名就、大有作爲、才智之義;
火用作人名意指光明、勇猛、堅毅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