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貓鼠同眠”。
《新唐書·五行志一》:“龍朔元年十一月,洛州貓鼠同処。鼠隱伏象盜竊,貓职捕啮,而反與鼠同,象司盜者廢職容奸。”
貓鼠同処作宾语、定語;比喻上下狼狽爲奸。
貓鼠同眠、貓鼠同乳
同用作人名意指不同凡響、認可、贊同、團結;
処用作人名意指可靠、果敢、細致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