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喻以禮相讓,事雖微而獲益必大。
語出《太平禦覽》卷四二四引三國魏曹操《禮讓令》:“裡諺曰:‘讓禮一寸,得禮一尺。’斯郃經之要矣。”
讓禮一寸,得禮一尺作宾语、定語、分句;用於勸誡人。
宋·王楙《野客叢書·俗語有所自》:“謂‘讓一寸,饒一尺’,則曹氏《令》曰:‘讓禮一寸,得禮一尺’。”
讓用作人名意指不爭不搶、淡泊、謙遜之義;
禮用作人名意指對別人尊敬、彬彬有禮之义;
一用作人名意指心無旁騖、善始善終、認真之義;
得用作人名意指獨立、目標明確、聰明、出類拔萃之義;
尺用作人名意指細致入微、成熟穩重、認真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