兵:武器。短兵:指刀、劍等一類短小武器。用刀、劍等一類短小武器近距离地面对面搏斗。形容敵我相近;戰鬭激烈。也比喻進行針鋒相对的激烈鬭爭。
戰國楚屈原《楚辤九歌國殤》:“操吳戈兮披犀甲,車錯轂兮短兵接。”
短兵相接主謂式;作謂語、賓語、狀語;用於軍事、鬭爭。
但恐怕也有時會逼到非短兵相接不可的,這時候,沒有法子,就短兵相接。(魯迅《兩地書二》)
兵戎相見、針鋒相對、脣槍舌劍、不可開交
和風細雨、柺彎抹角、指桑罵槐、含沙射影
兵用作人名意指驍勇善戰、有謀略、取義成仁之義;
相用作人名意指才智、位高權重、天生麗質之義;
接用作人名意指熱情、有耐心、不斷努力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