絶:斷絕;光:光大,擴充。擴充了前人所不及的事,做出了後人難以做到的事。形容功業偉大或成就卓著。
宋洪邁《容齋四筆藍田丞壁記》:“而堤文友拔超峻,光前绝後,以柳眡之,殆猶碔砄之美玉也。”
絶後光前作谓语、定語;指人的功勞或成就。
相王格論,絶後光前
光前绝後、空前绝後
後用作人名意指高貴、霸氣正義、有學問之義;
光用作人名意指榮耀、青春、陽光有活力之義;
前用作人名意指積極進取、勇往直前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