瓜李:瓜田李下。比喻処在嫌疑的地位。
五代王定保《唐摭言好及第惡登科》:“是知瓜李之嫌,薏苡之謗,斯不可忘。”
瓜李之嫌偏正式;作賓語;比喻処於嫌疑的境地。
誰知事既不諧,反涉瓜李之嫌,今日父母哥嫂亦不能相諒,何況他人。(明馮夢龍《警世通言》卷二十一)
瓜田李下、瓜田之嫌
李用作人名意指成果、成就、功勣之義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