表示爲人們所聽到看到,都已熟知。
明·張岱《奇字問·序》:”近取《左(傳)》、《國(語)》、《史記》……諸書在人耳目前者,聊摘其一二奇字解釋之。”
在人耳目作谓語;指都已熟知。
豫省一災,官吏以吞賑款興大獄,昭昭在人耳目。(章炳麟《滿洲縂督侵吞賑款書》)
在用作人名意指果斷、活力十足、青春永駐之義;
人用作人名意指品德高尚、聲名遠播、人才之義;
目用作人名意指有抱負、有志曏、目光長遠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