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東西歸還原來的主人。
明·淩濛初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三十五:“他不生兒女,就過繼著你家兒子,承領了這家私,物歸旧主,豈非天意。”
物歸原主作谓语、賓語、定語;指完璧歸赵。
不是沒收吧?又物歸原主啦?這可是喜事!老捨《茶館》第三幕
完璧歸赵、物歸旧主
據爲己有
歸用作人名意指成熟穩重、溫柔、幸福之義;
原用作人名意指寬容、淳樸、本真之義;
主用作人名意指主見、才能、權力、運籌帷幄之義;